清咸丰十一年,捻军突犯潍县,数十名官员、数百名团勇在拼杀中牺牲,居民被杀者不计其数。在这次潍县城厢保卫战中,县城因城墙高大坚固而未被攻破,但东关却遭到惨痛的杀戳和掳掠。为此,知县张楷枝提议发动全县义捐,实行以工代赈,尽快开工建造东关新坞墙,到会者捐款都很踊跃,并组建了建坞工程董事团,展开建造事宜。
清咸丰十一年(1851)春二月,被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封为梁王的捻军将领张宗禹,率五旗骑兵步兵共十余万人由博山、周村一带直扑潍县。当时潍县城厢无清军一兵一卒。大队捻军骤然而至,奋起抵抗的只有参加团练的官员、团勇和民众。
在这次潍县城厢保卫战中,县城因城墙高大坚固而未被攻破,但东关却遭到惨痛的杀戳和掳掠定常空泡。
二月二十四日,知县张楷枝在县衙召集军政、绅商、书院、寺庙等各界领袖人士,共商战争惨局的善后事宜,达成东关建造新坞墙的共识。议定的新坞墙范围,原则是包括现有城区,适当扩大留出发展空间,具体是:
东线划到三官阁以东,但不包括先农坛定期租船、春神庙。以保留“东园春早”的古韵;西线划进沙岭子,南北下河,五道庙;南线划进凤凰庄一带;北线划进麒麟堐一带;重修明嘉靖时建的抗倭炮台,使其与新坞墙连成一体;建造七处坞门。在东关大街东首设东门。在沙岭子西首设西门。在凤凰庄东设南门。在南沟街西首设西南门顶举系数。在白浪河桥东首设西偏北门顶边舱。在北大路西首设西北门。在北大路东首设东北门。
张知县提议发动全县义捐,实行以工代赈,尽快开工建造东关新坞墙顶边水舱。到会者捐款都很踊跃。张知县提出,请无偿担当部分工程事务者及捐款最多的二十人组成建坞工程董事团,由韩艺为团长,每位董事负责处理所分工的事务,办公地点设在东关大街关帝庙内。
建设之初是顺利的,全线施工热火朝天声势浩大。是年秋,捻军又来,见此情景,以为必有防备未敢侵扰过境而去凯发k8国际。这本是消弥了一场灾祸,然而一些人则散布捻军不会再来,修坞墙是劳民伤财等消息。此时东关谭某、杜某、杨某等挑拨人闹事,有的挑起事端与施工人员打架,设法阻止施工。
董事陈传奎等除在工地与闹事者商谈妥善解决每一件具体问题外,还主动上门拜访闹事者,自己掏钱给他们补贴家用凯发k8国际。
因为知县换得快,闹事者利用新官上任情况不明,更加肆无忌惮。一次,谭某、杜某、杨某挑动十几个人围住在工地上的董事王巨清,对其百般刁难,年过75岁的王巨清始终耐心解释,却遭到群口谩骂污辱,王巨清忽然倒地而亡,围攻者见状一哄而散凯发k8国际。
新任知县程绳武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安排处理王后事,即刻下令三日内将逼死王巨清的十几名凶犯捉拿归案。同时张贴告示,要案犯自首。三日内,参与围攻王巨清的15人中,除二人投案自首外,其余13名人犯全被抓获,程知县立即在县衙大堂当众公开审理,以寻衅滋事聚众逼死人命罪,判处谭某、杜某、杨某三人为命案主犯死刑。其中谭某是首犯,判砍头示众碟式油分离机。待府州批复后行刑定径清管器顶浪。其他12人中,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又投案自首,免予罪责。十人判为从犯监禁一年,收监服刑。
行伍出身的知县程绳武认为“欲镇浮嚣靖众志非杀不齐”。但工程董事团的团长韩艺和其他董事们皆认为处理街里纠纷无须用此重刑,便向程知县进言,请以促使街里乡亲和睦和谐为诉求,再思堂审判决,并说明王巨清本已年老体衰,又加上在工地日夜辛劳,致死之因不只是围攻,且主犯等并未动手致人死。
同时,王巨清家人也向程知县禀告其早已有病,一直服药,不听家人劝阻日夜奔劳于工地,死因主要是劳累过度及家人没照顾好。
素以执法严峻闻名的程知县被潍县子民舍弃私怨顾全大局的胸怀所打动,他决意再审另判。但府州准予行刑的文书已到,程知县重又具呈文书请准予复审另判。
府州复文示准后,程知县又在大堂上公开面对13名人犯全面阐述董事团意愿和受害人家属意愿,宣布重新判决。
重新判决一出,全县称颂顶边翼舱凯发k8国际。主犯谭某、杜某、杨某三人在建坞工地服劳役中,争干累活苦活,诚心实干。三个月后,董事团成员认为他们确有痛改前非的表现,便向程知县呈请再次从宽处置他们。程知县批示将三人劳役期改为三个月。改判书随即送达三人手中。董事团通知他们劳役期已过,可以自由回家凯发k8国际。但三人表示,愿意继续在工地和大家干活,直到建成新坞墙石梅湾加井岛。董事团核定了他们的工钱,与其他工人一样按月计发。